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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世界有NaN%的電力來自其他的再生能源

NaN % 全球電力占比
[ 11, 230 ] gCO2eq/kWh 排碳係數

未明確再生能源為一種範疇廣泛的能源形式,涵蓋了除了水力之外的所有再生能源,這些能源可從風力太陽能地熱能等自然現象中獲得,並利用不同的技術進行能源轉換和利用。由於這些再生能源的類型和來源各異,我們往往將它們廣泛地歸類為"未明確再生能源"。

未明確再生能源一般通過三種主要方式來產生電力:太陽能,風力和核能。太陽能利用太陽光發電,風力利用風力驅動風輪機輪桿進行發電,核能則通過核裂變釋放的熱能產生電力。使用這三種低碳技術的電力以其碳強度比燃煤(820 gCO2eq/kWh)和天然氣(490 gCO2eq/kWh)等化石燃料的發電方式碳強度低的優勢,成為了低碳能源的重要組成部分。

根據國際氣候變化專家小組的數據,未明確再生能源的碳強度範圍為11到230 gCO2eq/kWh,遠遠低於化石燃料的碳強度。使用未明確再生能源生成的電力可有效降低全球溫室氣體排放,有助於緩解全球氣候變化的壓力。此外,根據世界各國的電力生產比例來看,未明確再生能源還具有體現各國能源政策多元化的能力。如捷克3%的電力來自未明確再生能源,台灣、斯洛伐克和克羅地亞則分別有1%的電力來自這類能源。

根據國際氣候變化專家小組的數據顯示,全球使用未明確再生能源生成的電力比例仍然相對較低。但隨著核能、風力和太陽能等低碳技術的持續發展和應用,未明確再生能源的發電比例有望進一步提高,這將確保能源生產更為環保,更有利於全球氣候變遷的治理。

國家/地區 人均瓦特 % TWh
捷克 25.7 W 3.2% 2.4 TWh
中華民國(台灣) 16.2 W 1.2% 3.4 TWh
挪威 9.1 W 0.3% 0.4 TWh
斯洛伐克 9.0 W 1.4% 0.4 TWh
克羅埃西亞 6.7 W 1.3% 0.2 TWh
西班牙 1.7 W 0.3% 0.7 TWh
南韓 1.3 W 0.1% 0.6 TWh
德國 1.3 W 0.2% 1.0 TWh
歐盟 1.2 W 0.2% 4.8 TWh
愛沙尼亞 0.9 W 0.1% 0.0 TWh
匈牙利 0.7 W 0.1% 0.1 TWh
芬蘭 0.4 W 0.0% 0.0 TWh
英國 0.0 W 0.0% 0.0 TWh
中華人民共和國 0.0 W 0.0% 0.0 T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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