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3年的捷克,低碳電力包括核能、水力、太陽能、生質燃料和其他的再生能源,佔總耗電的57.29%,接近五分之三。其中,核能的發電量是最大的,達到39.37%,遠高於其它種類的低碳電源。化石燃料(包括燃煤和天然氣)則占41.81%。在化石燃料中,燃煤電力的消耗達到37.15%,高於天然氣的4.54%。此外,水力發電、太陽能、生質燃料和其他的再生能源雖然各有貢獻,但仍占較小比例,分別為6.49%、3.81%、3.4%和3.24%。
若要提高捷克的低碳電力生產,可以參考其他國家的成功經驗。例如,我們可看看法國和斯洛伐克,這兩個國家的核能發電比例分別達到66%和61%,遠高於捷克的39.37%,足見核能發電有其優勢和生產上的可能。捷克應該加強核能技術的研發和核電廠的建設,提高核能在電力來源中的比例。此外,北歐國家例如丹麥和烏拉圭等國在風力發電方面的表現亦值得學習,捷克也應該在風力和太陽能等方式上努力追趕。
從歷史的角度來看,捷克的低碳電力發展以核能為主。1986年至1988年間,捷克的核能發電量有所增加;2001年至2003年期間,再次經歷了一次較大的增長。然而,2005年的核能發電量出現了下降,此後在2010年至2012年又有所恢复。然而值得關注的是,從2015年開始,核能發電卻逐年遭遇挫折,這與捷克的低碳能源戰略並不相符。相反,水力和生質燃料在近幾年則出現小幅提升。這些數據顯示,儘管核能在捷克的電源結構中占有的份量很大,但在未來開發中仍需克服許多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