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3年,馬來西亞的電力消費主要依賴於化石燃料,其中超過四分之三的電力是來自這種來源。具體來說,大約43%的電力來自燃煤,約37%來自天然氣。相比之下,低碳能源僅佔不到五分之一,其中主要是水力發電,佔了將近17%的份額,而太陽能僅佔不到2%。這種電力結構表明,馬來西亞在轉向更清潔和可持續的電力來源方面,仍有很大的發展空間。
為了增加低碳電力的比例,馬來西亞可從其他成功國家的經驗中學習。例如,法國和斯洛伐克已大規模採用核能發電,分別達到68%和60%的低碳電力份額。此外,像丹麥和立陶宛這樣的國家依賴於風能,也達到了各自的59%和34%。這些例子顯示了核能和風能的潛力,馬來西亞可以考慮擴大這些清潔能源的開發。此外,馬來西亞也可以借鑒智利和希臘在太陽能利用方面的經驗,這兩個國家的太陽能分別佔到22%和22%。通過學習這些國家的技術應用和政策激勵措施,馬來西亞可以有效提升其低碳發電能力。
在低碳電力歷史方面,馬來西亞的水力發電自1980年代以來經歷了一些重要的變化。1984年和1994年,水電增長顯著,但也曾在1990年代中期遇到了短期的下降。然而,自2000年代以來,水力發電總體呈現增長趨勢,尤其在2016年和2017年間增長尤為顯著,這兩年間分別增長了6.1 TWh和6.8 TWh。此外,2019年開始,太陽能開始進入電力結構,儘管只增長了0.8 TWh。近年來,水力和太陽能的共同增長反映了馬來西亞在低碳能源發展方面的努力和前景,但推動更大幅度的變革仍需進一步的政策和技術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