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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料來源更新

今年全球新增的發電量中,約有一半來自同一個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因此,準確掌握中國的電力數據至關重要。直到最近,我們一直從兩個來源匯入中國每月的電力數據:Ember 的資料發布時間約落後一個月(例如,8 月的數據於 9 月底發布);國際能源署(IEA)的資料則約在統計期間結束後兩個半月發布。如今,我們已改為直接採用中國政府機構發布的資料,作為主要資料來源。

第一個資料來源是中國國家統計局。該局提供火力、水力、核能、風力和太陽能的每月發電量,新數據會在統計月份結束後不到一個月內發布。不過,使用這些資料時,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 國家統計局的數據僅涵蓋「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發電量」(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統計範圍僅包括年主營業務收入達人民幣 2,000 萬元以上的企業。因此,分散式屋頂太陽光電和規模較小的集中式電廠並未納入。
  • 火力發電量沒有進一步細分,因此無法得知煤炭、天然氣、石油和生質燃料各自的發電量。
  • 沒有 1 月和 2 月各自的數據。由於有第一季的數據,以及 3 月的每月數據,我們可以得知 1 月與 2 月的合計值,但無法得知這兩個月各自的數值。這是中國統計資料的普遍做法,目的是消除春節造成的數據波動,因為春節可能落在 1 月或 2 月。

幸好,還有第二個資料來源:國家能源局。該局經常發布新聞稿,公布每月全社會用電量(例如這篇),以及每季太陽能與風力的總發電量(例如這篇)。國家能源局新聞稿完整清單。

我們已整合這兩個資料來源。我們採用國家能源局公布的每月全社會用電量,並按比例調整國家統計局的每月太陽能、風力和水力發電量,使其加總後與國家能源局公布的季度總量一致。我們以國家能源局的季度數據估算每月生質燃料發電量,假設該季各月的發電量均占季度總量的相同比例。至於 1 月和 2 月,我們直接將兩個月的合計值平分。我們選擇不進一步細分化石燃料發電量,因為我們認為這類估算的實用價值不大。

這表示我們的季度與年度總量均與國家能源局的官方數據一致。以 2024 年為例,採用這套資料得出的電力總量,比國際能源署的數據高出 4,285.1 億度。主要原因是,官方數據中的化石燃料發電量高於國際能源署的數據,但與 Ember 和能源研究院(Energy Institute)的數據非常接近。另一項主要差異是,官方數據中的水力發電量明顯高於其他所有來源。

我們已建立新的資料來源比較工具,方便您比較各個來源在所有年份、月份及不同單位下的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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